|
您的位置: 首页 ->
关于考试 -> 政策文件 -> 关于中日IT考试标准相互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
计算机软件考试又有新的级别通过中日互认 |
|
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消息, 2005 年 3 月 3 日 中日再次签署了《关于中日信息技术考试标准互认的协议》,这次在 2002 年签署的互认协议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络工程师和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的互认。详细如下:
中国的考试级别(考试大纲) |
日本的考试级别(技能标准) |
互认协议签署时间 |
系统分析师 |
系统分析师项目经理应用系统开发师 |
2002 年 |
软件设计师 |
软件开发师 |
2002 年 |
网络工程师 |
网络系统工程师 |
2005 年 |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
2005 年 |
程序员 |
基本信息技术师 |
2002 年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