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登记及继续教育概述 信息技术发展迅速,更新快,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简称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不断接受继续教育,才能保持和提高技术水平。我省持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员可在认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依照本细则,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获得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如果每年获得40学分以上,三年累计获得180学分以上,可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三个月前到指定机构进行证书登记,以延长证书有效期。逾期没有获得规定学分,则所持有的证书不再有效。
三年累计获得180学分的者,可进行证书登记。2007年证书登记工作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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